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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所2023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2023博士研究生

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条  为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教字〔202080号文件,结合我单位招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坚持“严格程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个人申请、资格审核、专家考核的方式取代统一入学考试,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尊重导师和学科组在选拔中的自主权,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分段实施,第一阶段开展硕博连读选拔,第二阶段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列入当年招生目录的导师可首先招收硕博连读生,未招收硕博连读生但有招生指标的导师根据本办法招收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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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木工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第五条  成立含招生导师在内的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第六条  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所领导、相关学科专家及招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委员会下设学科招生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含招生导师在内),要求具有副研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 申请报名条件

第六条  申报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截止申报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第七条  学位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学位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第八条  发表论文及英语水平要求:

1. 硕士期间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SCISSCIEI收录期刊或《木材科学与技术》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 5年内(申报开始日为成绩截至日计算)申请人的外语成绩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雅思A类成绩不低于5.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成绩不低于60分;WSKPETS 5)成绩不低于60+3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本科期间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攻读全日制硕士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同等贡献第一作者(导师排第一,考生排第二)在SC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可不受英语考试成绩限制。

第四章 申请程序及资格审查

第九条  网上报名: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4.127.201.56/sign_up/BSBM/index.aspx (必须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须查阅《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复习参考书》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490.htm ,确定报考专业及导师。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研究生部官网招生信息栏发布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492.htm 和《202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502.htm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须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并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因报名信息表和专家推荐书须归入拟录取考生的个人人事档案,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第十条  网上报名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其中,在报名表里的“考生自述”部分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专业背景、学术研究经历、工作经历及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介绍;对拟报考专业的前沿动态的了解及攻读博士期间的学习研究计划。报名信息表应双面打印。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时补交。

3.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单位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或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主要研究进展报告,导师签字;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无需提供纸质版)。

5. 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名。

6.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清单及对应的复印件。

7. 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还可提供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其它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8.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报考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写明本人对所报考学科的前沿动态了解、报考本专业的理由、本人在所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优势、申请研究方向的研究重点文献综述、今后的研究设想、攻读博士期间的预期成果等);

9. 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时间为近六个月内,综合考核前提交)。

10.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11. 资格审查合格单及知情承诺书。

12. 政审表

第十一条  材料提交。申请者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不需装订成册),邮寄或现场提交至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综合管理办公室321室。申请材料中以下表格需使用研招办提供的模式表格:申请材料封面模板、申请材料目录模板、资格审查合格单及知情承诺书、专家推荐信、政审表、体检表(见附件)(注:政审表可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前提交相关原件)。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须同步发送至招生工作邮箱zxm@caf.ac.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五章 考核程序及内容

 第十二条 材料审核。招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包括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主要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材料审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1. 形式审核。招生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及所提供信息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应在考核时进行现场查验。

2. 学术审核。招生工作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表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以进一步评估其学术素养和培养潜力,经与招生导师本人确定后,按照百分制确定初审成绩,上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至招生领导小组。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原则上各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形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3. 考核名单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员名单及初审成绩经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后,在木工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研招办在研究生部的招生信息栏进行同步转发。公示无异议,所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综合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程序及内容

1. 综合考核

考核包括导师团队考核(占40%、笔试(占30%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占30%)三部分

1)导师团队考核

申请者至少提前2天进入导师课题组,导师团队成员根据申请者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导师团队考核成绩是各团队成员评分的平均值,满100分。

导师团队制定团队考核方案并经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并建立详细的考核日志。考核结束,对考生的考核材料均应提交招生工作组。

2笔试

笔试由招生工作组负责命题,统一组织笔试。考查申请者的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水平。专业英语命题方式为专业英语翻译(英译汉、汉译英)、专业英语写作等,专业英语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总计为2小时。 

3)专家组面试 

申请人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硕士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参加科学研究情况及其主要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最新进展的了解和看法、博士期间研究工作设想、计划及理由等),招生小组考核专家通过提问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查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及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专家根据申请者的面试表现,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百分制独立匿名打分,考核专家组测评平均分即为申请人的最终专家组面试成绩(附专家考核测评表)。专家组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

2. 综合考核成绩=导师团队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2 * 30%+专家组面试成绩*30%

3. 考核结束后,所招生工作组将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在木工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四条  除以上考核外,申请人还须参加中国林科院组织的招生心理健康测试。测试时间及方式由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综合考核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核各环节及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所招生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核查和资料汇总。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第一拟录取人放弃,则按序补录。

第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导师签字、招生委员会审核、招生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考核材料等报研究生部复核审查。研究生部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审查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发现拟录取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院研究生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木材所招生领导小组以及招生小组组长对考核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申请者对考核工作提出的质疑。

木工所申诉电话:010-62889410邮箱:office.mg@caf.ac.cn

林科院研招办电话:010-62889030,邮箱:lkyyzb@163.com

第二十条  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章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报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备案,与《木材工业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通知》同时公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在木材工业研究所官网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木材工业研究所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木材工业研究所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封面模板)

2.木材工业研究所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目录(模板)

3.中国林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单及知情承诺书

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体检单

5.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6.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