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等10个省、直辖市122家企业生产的12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概况:对细木工板产品的横向静曲强度、含水率、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和甲醛释放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5%
主要问题: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和横向静曲强度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