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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严格执行进口木制包装的新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10-12 [来源]: [浏览次数]: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从2006年7月5日开始,正式执行新的木制包装进口要求《有关国际贸易中木制包装材料的指导方针》(即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章)。根据此要求,木制包装材料必须采用加热或甲基溴熏蒸等方式进行处理,并获取国际公认的国际植物保护协定(IPPC)标识后才可进入加拿大。不符合上述进口要求的木质包装将被拒绝入境,货物的进口方承担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的责任。《方针》的适用范围包括用于包装、保护、支撑、运输或垫料的紧密材(不包括人造木材和纸制品)。 
  最近,我室接到多位加拿大进口商的反映,称加拿大官方在对木质包装进行检验时非常严格甚至苛刻。对没有IPPC标识的货物,拒绝入境,限期退运;对已有IPPC标识的货物,也要强制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限期运离加拿大,甚至熏蒸后运离加拿大。对不合格包装,还不得在加拿大港口进行熏蒸或者更换包装后入境。 
  例如:一家从中国进口设备的公司反映:到港货物没有IPPC标识的,CBSA要求进口方限期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检疫证书,否则将被强制退运。而且强调不得在加拿大港口熏蒸或者更换包装。该批货物已到加拿大港口,所以无法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检疫证书。 
  另有一家公司反映:CBSA对已有IPPC标识的货物,也要强制检验。检验合格的放行;检验不合格的要限期退运或熏蒸后限期退运。无论检验合格与否,检验和熏蒸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进口方承担。 
  据了解:在一些欧洲国家,如果进口木质包装不符合要求,允许在进口港更换合格包装后放行。 
  我们认为:加拿大执行新的木制包装进口要求比较严格。在执行初期,集中出现一些问题和投诉是正常的。进口企业和加方检验机构都有一个适应和磨合的过程。 
  提醒有关中国出口企业注意,要适应加拿大的新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做好货物包装和出口前的检验标识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